台美海外追稅 雙重國籍大衝擊==綠卡 國籍 傻傻分不清楚

明年起,財政部將對國人海外所得課稅,美國國稅局也展開「海外大追稅」行動,要求利用海外帳戶逃漏稅的人,必須在本月十五日前「自首」否則重罰,台美兩國政府追稅聲聲急,台灣富人「避稅」頭很大,許多人都有放棄美國籍或綠卡的念頭了。

財政部公告,明年開始,民眾海外資產超過一百萬元,另外綜合所得淨額、特定保險給付等各項所得加總超過六百萬元,就要繳納百分之廿的稅。

歐巴馬政府上台,提出一項「自首」(Voluntary Disclosure)計畫,要求擁有海外銀行及金融帳戶(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簡稱FBAR)的美國人,如果在過去六年有收入卻未據實申報,應於九月廿三日以前自動補申報,現在延後到本月十五日。

美國國稅局說,海外存款超過一萬美元(約三十二萬五千元新台幣)就要申報,隱藏海外帳戶被查獲,罰金高達十萬美元或帳戶總值的一半,還可能面臨刑責。

安致勤資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呂旭明說,美國為了查稅,特別找了精通各國語言的八千名稅務員,其中很多是懂中文的。由於過去海外所得很少人申報,不少擁有美國籍的國內上市公司老闆或大股東,已經開始擔心將面臨巨額補稅。

呂旭明說,美國稅制是「屬人主義」,名下的資產不分境內、境外都要申報,台灣富人經常把美國公民身分看成「護身符」,樂於申請綠卡或當美國人,但卻把資產都放在免稅天堂的國家,「忘了」向美國申報海外所得。

呂旭明說,美國國稅局查海外所得很簡單,全球各主要銀行在美國都已設立分行,只要取得納稅人的身分證或社會安全碼,再要求銀行提供納稅人海外開戶的相關資料,「應該不會有銀行敢拒絕美國政府的要求」。

呂旭明透露,不少擁有台美雙重國籍的人,擔心自己成為美國政府查稅的犧牲品,都有意放棄美國籍,他的一位客戶已經申請放棄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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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有錢人本來就不會拿美國籍 最多只會拿綠卡===還是中華民國籍 拿中華民國護照 省的被IRS 查台灣的稅

這個記者 是怎樣 綠卡國籍 傻傻分不清楚  一下綠卡 一下國籍  拿綠卡又不是美國人 IRS 查個屁阿





  • 財政部公告,明年開始,民眾海外資產超過一百萬元,另外綜合所得淨額、特定保險給付等各項所得加總超過六百萬元,就要繳納百分之廿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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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海外所得超過一百萬元, 不是資產!!!
    這個記者連 所得 資產 都分不清楚
    海外資產超過100萬就要課20%?!
    那不是5年就全充公了?
    正確的說法是:

    國內所得超過600萬元者
    海外所得若超過100萬, 則超出的部份須課徵20%的海外所得稅
    所以受影響的是那些所得超過600萬+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的富人們
    至少我不是啦

    台灣記者的水準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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