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非自願離職,應注意些什麼?

我二哥今天無預警被資遣
公司的理由是因為颱風假沒去加班(還舉例聯電,台積電颱風假也是有加班)
而且有時下班後沒接手機(公司通知要回去加班)

公司開了”離職證明書”,在離職原因勾選非自願離職;依照勞動基準去第十一條第五款規定

我看了一下他的基本底薪是22000,其它是零零總總的津貼補助及加班費..每月薪水大概三萬三~三萬一不等
他是去年六月份開始工作,到今天8月17日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水水
1.公司開的離職證明只有蓋公司章??離職證明書有無制定的格式??
2.資遣費的計算
3.預告薪資的計算
4.公司尚有幾個月的薪資只發放3/2,是否可一併爭取
5.公司以不適任的理由資遣,是否有問題?
6.是否還有其它應注意的地方

其實以他們公司薪水都發放不足的情形來看,要爭取到以上的金額,應該也是困難重重
但不管結果如何,我也要讓他們公司知道,我們不是無知的勞工∼

希望水水幫忙提供可爭取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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