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看快閃~超多人~後來散會後~步行去新光三越~看到街頭藝人在表演~= 00 =閃光就快速的拉著我衝去前面看了2分鐘~!(因為很累~腿又破皮~又被擠在欄杆上~所以不想站)但還是先陪他看~!
後來我們又從新光另一頭~走回來~又看到同一個街頭藝人再表演不一樣的東西(但是是以前就看過的)
我就想說~看過了~就要拉著他走~結果他又跑到前面去看~後來我就火大~直接甩開他的手然後站旁邊~後來他看我一下~我轉身就往停車的方向走~就不太想鳥他了~後來他也不高興~還用力蓋車門~= 00 =+我就更不爽了~!
(拍謝老娘我火星天蠍的脾氣最好不要惹!!)直接冷淡處理~!!目前要朝2個星期不說話邁進!(= 00 =最高紀錄)
(= 00 ="變成抱怨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