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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摩新聞]警礙於法令不破車窗 活活悶死狗

台灣緊急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網站上出現一篇熱門文章,指中壢市街頭有人將狗兒關在車內活活悶死,網友曾報警,但中壢警方卻礙於法令,遲遲不敢破窗救狗;網友氣憤地說:「制度殺狗!」抱怨警方只救人不救狗,輕忽狗命大小眼。


網站志工倪京台指出,十二日中午有暱稱「寶妹麻」的愛狗人士於中壢新中北路一處廢棄停車場,發現一輛銀色轎車內有褐色雪納瑞犬,疑似被主人困在車內,沒留車窗縫隙;當時炙熱高溫約卅五度,狗兒沒水喝快熱死,不斷拍打車窗吠叫,狀似求援。


「寶妹麻」告訴志工代為報警,轄區普仁派出所先查詢車號,聯絡位在屏東縣的車主,但該轎車實際為他兒子郭姓男子使用,雙方很久沒聯絡,只知道最近北上到桃園工作,而無法聯絡上。


警方礙於法令,擔心吃上毀損官司,不敢貿然破窗,且動物保護法也沒有類似強制救援的規定。


該篇文章十二日就已張貼,引起熱烈討論,甚至動身前往察看;附近民眾也被求援吠叫的雪納瑞犬驚動,停車場對面瓦斯行便打電話請消防局救狗,孰料消防局說:「救狗只能在開放空間進行,車內屬私人領域,沒車主同意不行。」


十三日凌晨,「寶妹麻」再度前往關心受困雪納瑞,這時小狗已經動也不動,縮在後座腳踏墊上,疑似活活被悶死。普仁所警員到場處理,聯繫消防局出動器材車破窗,雙方卻受法令限制,沒人敢動手。最後警方聯繫上郭姓男子,但打開車門時,狗兒已成冰冷屍體。


郭姓男子對警方供稱,他失業很久,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一人一車和一條狗就獨自北上,因工廠和宿舍都不能讓狗進入,他才讓狗兒先安置在車內,打算這幾天抽空找友人代養,沒料到車內悶熱竟然讓愛犬致死,他很難過,也強調絕非虐狗。


倪京台指出,警方處理態度讓人無法苟同,他認為應從動物保護法進行制度修改,讓警消有強制力能緊急救援,否則類似案例發生,警方依舊無所適從。郭姓男子將由縣府農業處約談,若有故意虐狗情事,將可依動保法移送檢方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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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警察真的很爛噎
只要想到那狗狗求救哀號的聲音 就覺得好可憐 ...
可是其他民眾怎麼不打破玻璃搶救?!!
氣死人了
到底是窗玻璃重要還是狗狗重要
真是 ...
難到車主會因為狗死掉而他的窗玻璃完好無缺而高興嗎?
切..
  • 那個主人難道真的不知道在這種天氣,把狗放在車內是會死的.
    若是各位遇到這種事,在警察不願處理的情況下,會不會選擇自己打破車窗?
     

  • 警察跟消防隊也確實到場處理過,盡到他責任了
    如果你是警察,你確定你會毫不猶豫的打破車窗嗎?
    如果你是民眾,你確定你會毫不猶豫的打破車窗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們不是警察 也不是消防隊 這種假設的問題可以免了
    瓣脫 交通違規都可以脫掉了 這樣想辦法把門打開就叫毀損喔

    警察的法律知識是用來保護自己的 不是保護民眾的
    這麼消極的態度 請趕快辭職 還有很多熱心的 願意為國為民的
    人想當警察

    狗主人爛 見死不救的公僕又好到哪

  • 我看到警察講的話很無言

    台灣的法治要保護的是什麼?

    什麼叫不可能破壞他人財產來救一隻狗?

    那不是生命嗎
  • 真正的兇手是狗主人

    這麼熱的天氣把狗關在車裡  還一關就關那麼久  其心可議


     

  • -.-老實說 我要是那個路人
    我會毫不猶豫的打破車窗
    很多悲劇就是這樣
    你怕那 怕這  卻這樣不見一條生命
    大不了陪他各車窗前
    發現的民眾、車主、警察都病了....
  • 我一直很不削人類是萬物之靈這句話
    就因為這句話 多少有生命的動物因人類而死亡....和滅種
  • 殘殺小狗的是把狗關在車裡的人


    以法來說,汽車內是屬於私人領域

    這就跟住宅是一樣的,警察未經所有人同意是不得隨意進入的


    警察及消防人員都是執法人員,當然更不能違法...

    如果執法人員為了救狗,而打破車窗不止是要賠償車主,更有可能會吃上官司

    車主還能請求國賠...


    反而如果是當時報案的民眾打破車窗,還比較不會有事..

    問題是...   路人呢?????

    不也是在旁邊看...


    把所有責任都推給警察跟消防隊員,對他們來說會不會太沈重了點...


    難道該負最大的責任不就是飼主嗎?

  • realeric
    realeric
    我同意樓上的假設性問題~今天你是警察~你就得考慮的比較多~
    那麼敢問你~為什麼當時的民眾不自己破窗去救呢??
    如果當時你在場~身為民眾的你~破別的車的窗~你是不是會多一層考量呢?
    _________________
    假設打仗的時候軍人怕死 拿槍反過來打自己人的時候
    你會不會希望他想少一點 做他職務上應該要進的責任

    追小偷也怕 抓流氓也怕 只有開單最勇
    我他媽的要這種 孬種當警察 花我的稅金作啥
  • realeric
    realeric
    如果你是警察,你確定你會毫不猶豫的打破車窗嗎?
    如果你是民眾,你確定你會毫不猶豫的打破車窗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確定你有時光機回到那時候去驗證這種假設性的言論?

    我不敢 我不想負責 所以我沒去烤警察阿
  • 貓草~*的話:
    殘殺小狗的是把狗關在車裡的人
    以法來說,汽車內是屬於私人領域
    這就跟住宅是一樣的,警察未經所有人同意是不得隨意進入的
    警察及消防人員都是執法人員,當然更不能違法...
    如果執法人員為了救狗,而打破車窗不止是要賠償車主,更有可能會吃上官司
    車主還能請求國賠...
    反而如果是當時報案的民眾打破車窗,還比較不會有事..
    問題是...      路人呢?????
    不也是在旁邊看...
    把所有責任都推給警察跟消防隊員,對他們來說會不會太沈重了點...
    難道該負最大的責任不就是飼主嗎?
    ----------------
    我要是警察  也不想去擔風險  (賠錢吃官司)

    呃....熱心似乎好像只存在網路上

    不然的話  免報警就有人打破救狗了

    再說    生命的價值    僅是取決於個人的喜惡而己

    換作一隻蛇  ?  一隻兔子  ?  一隻鼠  ?  蜥蝪呢  ?

    不打破車窗不等於沒愛心  只是需要為了愛心

    去賠錢吃官司嗎    我可不想!
  • a01的話:

    我要是警察 也不想去擔風險 (賠錢吃官司)

    呃....熱心似乎好像只存在網路上

    不然的話 免報警就有人打破救狗了

    再說 生命的價值 僅是取決於個人的喜惡而己

    換作一隻蛇 ? 一隻兔子 ? 一隻鼠 ? 蜥蝪呢 ?

    不打破車窗不等於沒愛心 只是需要為了愛心

    去賠錢吃官司嗎 我可不想!

    --------------------------------------------------------


    習慣就好了.... 


    網路中充斥一大堆嘴炮魔人....


    用鍵盤罵人很爽快


    等收到傳票的時候,每個人第一時間就是PO文道歉


    我就不相信如果關係到自己的利益時,還有多少人會大聲嗆說我敢敲窗戶...


  • 當然要打破玻璃就狗啊
    頂多賠錢給車主就是了
    搞不好車主還會因為我就他的狗而感激我勒
  • 吸血鬼VS黑眼圈
    吸血鬼VS黑眼圈
    我可以體諒那位警察(不要打我)
    這在刑法上面有毀損罪,除非檢察官願意採用免責條款給那位執勤的員警不起訴處分
    另外民法上車主也可以告警察要求民事賠償,車窗幾萬塊我不曉得
    除非法官願意衡量事態緊急予以輕判
    誰敲車窗誰就會有官司風險,除非敲車窗的情況全程錄影來自保
    一個連狗命都不放在眼裡的人
    我想打官司也不會手軟
  • 咦?怎麼不叫鎖匠
  • 這新聞講了那麼久
    車子應該早開走了吧
    都沒有人在關心狗主人是哪位,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整個重點都變成警察沒處理 民眾沒破窗?

    主人闖出的禍 反而警察比較罪過了
  • 錯的明明就是狗主人

    不曉得那些人在罵警察罵什麼意思的

    真的那麼有愛心就自己去救

    不要只會出一張嘴

  • 的確~命一條~無價
    怎麼不敲破玻璃勒

    真是罵的好阿
    警察爛爛爛

    以上~我不能否定一些網友的看法
    如果是妳~你願意敲破~然後預備賠車窗錢嗎??
    預備打官司嗎?
    外面看到車禍
    第一時間去救人的
    會被誤認為是撞人的人
    很多人吃過這種虧
    然後打官司還原救人的人清白

    路上出車禍
    路人趕快CPR~結果沒救回來
    躺在地上是你親人
    請問你會感激他當時拼命救嗎?

    狗主人會感激?
    這只是假設性的吧
    1、狗主人感激你
    2、未經同意破壞車窗~毀損罪

    但是沒救的話
    警察不用打官司
    頂多罵一罵就過了
    日子可以正常生活

    話說回來~為什麼一定要警察敲破
    如果當時報警的民眾
    真的超有愛心
    當下就可以敲破不用等警察
    如果警察晚到~狗死了~
    這時候就會怪警察沒效率
    怎麼做都有人會罵
    多出去社會走走吧

    當時我看這條新聞
    我就知道警察一定會被罵
    就是不會扯到當時不敲車窗的路人
    喊著愛心的口號
    結果救時~躲遠遠的
  • 歸零
    歸零

    錯的是狗主人 +1000000


    其實

    應該讓警消都離開

    找個小偷

    不用一分鐘就搞定啦~

    (累到異想天開... :p)

  • 吸血鬼VS黑眼圈
    吸血鬼VS黑眼圈
    其實有一個方法可以就打破車窗的人
    就是媒體關注司法
    過往的官司類似的例子比比皆是,但是我不敢提。
  • 是我應該會在警察通報車主的同時
    請求消防隊是否能灑水降溫
    拖延一點時間
    真找不到車主
    只好使出破壞手段
    找鎖匠  破窗...
    除非我沒看到沒遇上
    不然還真無法眼睜睜看一條可以救的生命在眼前逝去
    這樣會一輩子不安吧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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