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湘怡蛋糕店終於出包了 黃湘怡被判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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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歌手黃湘怡在星被判破產  【09:45】 


〔中央社〕新加坡歌手黃湘怡在台灣開設蛋糕店,違反加盟特許經營協議,遭蛋糕專賣店在星提訴應支付罰款,但黃湘怡遲不付款,遭法院判決破產。

本案原告的蛋糕專賣店也在台灣提出類似訴訟,指控黃湘怡涉嫌違約,全案仍在法院審理中。

根據新加坡法院資料,Awfully  Chocolate巧克力專賣店為特許經營授權商,黃湘怡是獲得授權的加盟商,雙方於2006年簽下特許經營協議,但隔年7月AwfullyChocolate終止這項特許經營權,並控告黃湘怡的公司違反特許經營協議。原告獲得勝訴後,要求身為擔保人的黃湘怡應支付22萬4000新元。

本案在新加坡初級法院去年裁決後,黃湘怡迄今都沒有支付款項,所以Awfully  Chocolate今年1月再度對黃湘怡發出法定追債信追討欠款,黃湘怡因未按規定於收到追債信的21天內清償欠款,Awfully  Chocolate於追債信發出的三個月後,在4月23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黃湘怡破產。

截至當天,加上利息,這項欠款已經增加到24萬9000新元(約新台幣560萬2500元)。

新加坡高等法院於5月21日開庭審理本案,但黃湘怡委任律師以剛接下案件,希望延後審理,但遭原告委任律師反對,最後法院判決黃湘怡破產。

根據新加坡初級法院的裁決書,黃湘怡不僅要支付欠款,也須遵守特許經營協議,包括她和第三者,不得使用Awfully  Chocolate的機密進行任何類似商業活動,也不能獨自或與第三者在兩年內,在台灣或其他地方成立公司,直接間接與Awfully  Chocolate競爭。但黃湘怡被指控在台灣繼續從事相關生意,涉嫌違約。

黃湘怡的委任律師鄒天齊告訴「聯合早報」,今天將會向法院申請暫緩破產令執行。 


做人真的不能太貪心


  • 我記得他們不是還說生意不錯

    開名車代步?


  • 事事難料
  • 我只是好奇他蛋糕有必要賣那麼貴嗎...???

    吃不起....
  • 可是我好喜歡吃  =  ="

    懷孕時訂過一個

    自己嗑光  >_<
  • 母親節買了二個解饞

    只覺口味有變

    不是開幕吃的感覺

    >>>>>>

    個人想法
  • 我也以為她生意不錯耶??
  • 商場的事瞬息萬變,看不出黃有何"做人太貪心"

    想到很久前在打工,一次一個家裡開遊覽車的小開拿著她CD給我們店長。

    才知道有這位歌手,她的歌我ㄧ條都沒映像。只記得黃S看上去像乖乖牌女學生。
  • 這樣子還吃得到蛋糕嗎?

  • 我覺得蛋糕普普耶。
    沒有特別好吃。

  • 太高調的結果?


    不過我本來就不太認同偷別人家的技術卻楊稱自己改良過的更好吃

    但是就在我們吃來的結果根本沒差啊


  • 聽說很受歡迎,
    我都還沒吃過呢!
  • 印象中她的問題好像是
    先跟別人的蛋糕店爭取到代理權
    學到人家技術之後
    再自己開一家  名字包裝都改掉  @@
  • 我沒吃過...聽說很貴@@
  • 我覺得普普=  =
  • @水檸檬
    @水檸檬
    我也覺得
    "做人真的不能太貪心"這個結論
    下得蠻奇怪的....

    看完整篇文的感想是
    做生意真的不簡單
    好像多多少少會有糾紛...

  • 只知道她賣的蛋糕很貴
    去年同事生日有吃過
    感覺還不錯
    但是還是不知道到底貴在哪
  • 端午是個想念的節日
    端午是個想念的節日
    作人不能太貪心+1

    而且還要有職業道德

    也許還有人跟我一樣記得
    當初新加坡的AWFULLY  CHOCOLATE是不給人家代理的
    但是黃湘怡很有誠意去拜託人家好幾回,也表明真心熱愛他們的蛋糕
    後來人家被她打動,才讓黃湘怡代理引進台灣

    後來看到黃湘怡作成功之後
    把人家的招牌改掉,自立門戶時,真的有種過河拆橋的感覺

    就是常有這種人,往後想加盟或是代理的人,路會更難走
    因為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己經被黃湘怡這種人磨光
  • 就是本來不是她自己的東西
    別人成功後就改為自己的
    看也能不能賣得好
  • 剛剛這新聞我有看到!
    那新聞把事情講了半天,不清不楚,只用糾紛帶過
    最後結論竟然是"黃湘怡繼續熱愛著巧克力蛋糕"@@
    有夠無言...
  • 她真的這樣過河拆橋喔?

    貴是賣多少阿    有需要這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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