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的開會通知注意事項

因為男友工作地方手機都沒有收訊
他一天工作12.3小時
就變的那隻手機根本沒有辦法用
一剛開始跟電訊公司申訴
他們是說因為當地有民眾抗爭基地台  所以收訊不好
但是男友同事用其他三家電訊公司都有收訊
所以我們覺得根本就是電訊公司的問題
後來申訴消基會
他們的回覆也是很抱歉什麼之類的
收訊問題不能改善也不能減免月租費或是提前解約
消基會的人請我們跟政府消保官申訴
跟消保官申訴..結果電訊公司的回覆跟消基會的回覆函是一模一樣的
我們覺得他們完全沒有誠意
根本就是吃定我們
消保官說可以二次申訴
前天收到來函說要開調解委員會

想要請問版上有經驗或是有法律工作相關經驗的朋友
我們跟電訊公司到市政府開調解委員會
應該要注意到什麼呢才不至於又被他們吃定了
反正再電訊公司眼中我們一個月幾百塊的月租費也不算什麼
他不給我們減免月租費  也不讓我們提前解約我們還不是要正常繳款
那隻手機平常也無法使用 
回到家也11.2點了  根本也不太能跟別人聯絡
他們無法改善收訊問題也沒有誠意提供一些優惠  是有點過分
或者法律有沒有明文規定這類的條款

麻煩熟悉的人回覆一下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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