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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族要小心~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

林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
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林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
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
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
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
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
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
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

●●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謹  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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