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個騙子不知何時才會有報應?(報怨文)

我也好想大喊司法不公呀!
前夫是比阿扁小一號的騙子,他向我借錢所簽的本票,故意製造了小瑕疵,然後,法官就單據本身駁回我的申請,卻不能考量事件本身是否合情合理,還我公道。
哎!算我自己笨!
(*我的慘痛經驗可供姊姊妹妹們作為借鏡,如果借錢給人,除了本票要把每一個字仔仔細細看清楚,最好還要有證人,才不會變成法律所不保護的無知的好人。)

而他,有了別的女人還說是因為被我迫害才會外遇,在我發現他們倆的情書後,還說兩人只是從同病相憐到日久生情,沒有上過床。真是見鬼了!如今,兩人連孩子都生了,難道是魚還是雞,體外受精嗎?
  • 我寫錯了,是保人,不是證人。
    當然啦,最好的辦法是無論如何都別跟自己的錢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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