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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知道法規有無這一條? 約聘人員是否享有年休假?

公司約聘人員是否和正式員工一樣享有年休假?
我們公司約聘人員沒有年休假耶?
  • 我不知道法規有沒有ㄟ
    不過我是約聘人員∼我有年休喔
  • 約聘人員的權力應該比正職員工少

    不過我也不知道勞基法有沒有規定...
  • 我的前一家公司有年休假,但這一家公司就沒有了
    一樣都是約聘人員呀
    勞基法上好像也沒有明確規定?
  • 我在竹科上班,現在竹科很多公司都會用約聘人員以減少成本,這已是一種趨勢了,所以努力要升正職,也沒那個缺
  • 約聘人員和正職人員享有同等的勞動義務與權利。
    如果你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定期一年,但超過一年以後的第二年續聘,也同等享有年假的福利。
    相關法規如下:




    勞動基準法

    第九條    (定期勞動契約與不定期勞動契約) 【相關罰則】第一項∼§79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   
    第十條    (工作年資之合併計算) 
            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第三十八條    (特別休假)  【相關罰則】§79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 謝謝  飄著~*
    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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