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問題-有關扶養無謀生能力親屬應提供的証明

如題

我媽媽今年還未滿60歲,但他沒有在工作,是家庭主婦

這樣的話,要提供什麼証明呢?
  • 只要是你的爸爸媽媽沒有在工作,
    其實是不用提供什麼證明的。
    p.s.記得今年的報稅健保及保險費是可以分開算的。
  • 如果硬要是需要證明的話
    用電腦打一張"無收入證明"
    上面寫明XXX(身分證號:XXXXXXX)因無收入由子女QQQ(身分證號:SSSSSSSSSS)扶養

    尾巴打上:RR里里長OOO
    中華民國TT年GG月HH日

    印出來後拿去里長伯那�用印蓋章
    再隨申報資料檢附進去
    就OK嚕
  • 今年起
    村里長證明已經不能用囉

    只要父母親沒有收入就OK了!!
  • 昨天我有打去國稅局問這問題

    他們說報稅人手上要是沒有相關證明文件

    就不需要提供給他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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