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婦大出血不治 醫師求刑3年---醫師的說法
中國時報
產婦大出血不治 醫師求刑3年 20071121
記者( 王建訓╱雲林報導)
產婦莊世瓊在虎尾鎮廖慶源婦產科剖腹生產大出血,轉送台大雲林醫院不治,檢察官認為廖慶源未採取必要醫療行為止血,也未及時轉診,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3年。
莊世瓊於九十四年六月廿九日起在廖慶源婦產科進行產前檢查,同年十月廿五日下午2時15分完成剖腹生產,產下男嬰,手術完成給予治療巾、束腹帶加壓,同日下午2時37分出現血壓驟降、躁動不安、冒冷汗等症狀。
當天下午3時20分及晚上8時15分各輸血1袋,翌日凌晨1時血壓下降、冒冷汗、躁動、呼吸急促,又進行輸血,1個多小時後因血壓仍未穩定,廖慶源與家屬商量轉院,於凌晨2時50分轉送台大雲林醫院急救不治。
家屬提出告訴,廖慶源否認有醫療過失,表示依醫學文獻記載,莊世瓊的出血量尚非屬於產後大出血情形,他已給予束腹帶、治療巾止血,並輸血5單位,就子宮收縮情形也予以注意。
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認為產婦死因為產後大出血,但從病歷記載無法得知醫師是否有疏失。
醫事審議委員會認為依產婦狀況及診所設施,應盡早轉診為宜,檢察官陳宗豪認為廖慶源未採取適當止血醫療措施,又延誤轉院的時機,致莊世瓊轉院時已因失血過多,休克意識不清,雖經急救仍告不治,廖慶源有醫療過失。
陳宗豪表示,醫學是專業領域,他偵辦該案請教多名專業婦產科醫師,查閱相關醫學文獻,加上醫事審議委員會的鑑定,才認定廖慶源有過失責任。
產婦大出血不治 醫師求刑3年 20071121
記者( 王建訓╱雲林報導)
產婦莊世瓊在虎尾鎮廖慶源婦產科剖腹生產大出血,轉送台大雲林醫院不治,檢察官認為廖慶源未採取必要醫療行為止血,也未及時轉診,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3年。
莊世瓊於九十四年六月廿九日起在廖慶源婦產科進行產前檢查,同年十月廿五日下午2時15分完成剖腹生產,產下男嬰,手術完成給予治療巾、束腹帶加壓,同日下午2時37分出現血壓驟降、躁動不安、冒冷汗等症狀。
當天下午3時20分及晚上8時15分各輸血1袋,翌日凌晨1時血壓下降、冒冷汗、躁動、呼吸急促,又進行輸血,1個多小時後因血壓仍未穩定,廖慶源與家屬商量轉院,於凌晨2時50分轉送台大雲林醫院急救不治。
家屬提出告訴,廖慶源否認有醫療過失,表示依醫學文獻記載,莊世瓊的出血量尚非屬於產後大出血情形,他已給予束腹帶、治療巾止血,並輸血5單位,就子宮收縮情形也予以注意。
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認為產婦死因為產後大出血,但從病歷記載無法得知醫師是否有疏失。
醫事審議委員會認為依產婦狀況及診所設施,應盡早轉診為宜,檢察官陳宗豪認為廖慶源未採取適當止血醫療措施,又延誤轉院的時機,致莊世瓊轉院時已因失血過多,休克意識不清,雖經急救仍告不治,廖慶源有醫療過失。
陳宗豪表示,醫學是專業領域,他偵辦該案請教多名專業婦產科醫師,查閱相關醫學文獻,加上醫事審議委員會的鑑定,才認定廖慶源有過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