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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 要離開現任公司,用什麼理由?


我現在在一家公司做事
7月才進來的,還沒有正式聘請我
只是訓練期
(因為我有一些資料需要處理,等到資料齊全,老闆會正式書面請我.這部分有點複雜不是重點)

不過這期間我另外得到一家公司的通知錄取
我想去新公司.

請問對於舊公司我該直接說明實情嗎?
還是應該編個理由?

謝謝
  • 編個委婉的理由吧
    說不適應什麼的~~~
  • 水水目前算試用期,可和老闆說你不適應工作,所以想說做到那一天就好了.

    老闆問你原因,你可說和興趣不同,等原因.
  • 說得肺結核要治療。
  • 雀任
    雀任

    謝謝回應

    那大家也是覺得用別的理由委婉拒絕囉?
    (不要直說跳到別的公司)

    因為老實說試用期我也是盡力在做
    也聽說大家都有給老闆正面的回應
    (覺得我做的不錯之類的)
    老闆之前也會隨口問問:適不適應,做的怎麼樣?
    之類的

    我都跟他回我很好.一切ok

    所以現在忽然說我不適應.感覺很說不出口
    如果他再追問問題出在哪,就不知道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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