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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津貼 男性也可申請

【聯合新聞網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勞委會(新聞、網站)昨天宣布大利多,規劃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據了解,勞委會內部曾針對去年領取勞保生育給付的7萬餘名生育婦女調查申請育嬰假意願,如果政府願意發放留職停薪津貼,至少有近半數,即3萬5000餘名婦女願意申請育嬰假,是現行每年只有3000餘人申請育嬰假10倍之多,另外男性請育嬰假,也可領育嬰津貼。

勞委會表示,因此出現的職場人力空窗期,勞委會將加速修訂「派遣勞工保護法」,鼓勵企業以派遣人力暫為補充人力,確保婦女回到職場。

勞委會強調,對於育嬰津貼採總平均投保薪資一半,或是個人平均投保薪資一半,勞委會強調將開放討論,尚未定論。

勞委會表示,根據各國婦女勞動參與率顯示,台灣婦女勞動參與率在29歲之後就開始一路往下降,與日本、韓國、美國等國家婦女勞參率從50歲才略為走下坡差異甚大,主要原因即是很多婦女在29、30歲之後因為結婚、生育等因素,被迫離開職場,此後100中只有48人回到職場,以致婦女參與率偏低。

據了解,勞委會年初即開始規劃留職停薪育嬰津貼,為了解婦女申請育嬰假意願,勞委會曾針對去年領取勞保生育給付的7萬7000人生育婦女做電話調查,有效回收833份。以給付投保薪資的30%、40%、50%、60%,發放時間半年、一年、一年半及二年等方案調查,結果發現,如果在領取勞保投保薪資的50%、半年育嬰津貼前提下,有45.5%的人表示願意申請,勞委會據此換算一年約有3萬5000餘人申請,所須經費28.4億元。

勞委會強調,津貼給付如果領太久,可能反而造成婦女無法重返職場,因此一般認為給半年較為可行。雖然只領投保薪資一半,但估計職業婦女可因此省下請保母每個月所需的2萬元,再加上一半投保薪資,一個月實質保障達3萬4000元,與原來薪水相差不多。 
  • 嗯!solo  Duo說的沒錯,政府推動很多方案有時真是為人民著想,但民營公司卻不可能全面配合。像勞退新制,很多公司就要求6%要從員工自己的薪水扣,很多人為了留住工作不敢檢舉。這樣還不是沒有達到公司幫員工預存退休金的效果,結果反而是強迫員工儲蓄,到60歲才拿得回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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