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樣的人,你會怎樣?

去年的7月份,我在新公司舉辦的新人訓練當中,不小心遺失了我的錢包。(下班途中發現的,原本以為同事們會還給我,卻....)
隔天,在公司裡請我們的訓練課長幫我宣佈,請同仁們將我的錢包交出,但卻沒人理會。直到下午兩點多,我接到了恐嚇電話,對方宣稱公司同仁將我的錢包證件賣給了他,要我以一張"五千塊"買回。
受到驚嚇之後,我馬上報警,等待警察的到來。警察來到了公司,便提問,知道偷竊者是誰嗎?(我是很想罵他拉,如果我知道,我還需要報警嗎?=  =||)一番討論之後,警察要我到派出所一趟,作筆錄。
到了派出所,警察以"恐嚇"作為開頭,而並非"證件遺失"。後來便置之不理。
兩天後,我又接到了同一個人打電話過來,並跟我說如果兩天後,我沒有收到你匯過來的錢,你便會死的很難看,如果你們當時是我,你們會有哪些舉動?我...則是又跑去派出所報案摟!
中途忘記說出很多故事,我簡寫好了。當中我總共被盜用證件申請了7~8支門號,我曾想要申請辦理的相關文件,但是在各大電信公司(裡面包括了遠傳、東信、亞太、台灣以及和信五大電信)都跟我說"因為不是你本人辦理的,所以我們無法給你相關文件!",哇勒ㄢˋ,這是什麼道理?我是受害者,難道受害者無法過問自己的自身安全問題嗎?
報案的詢問當中,警察一直問我,你認識恐嚇者嗎?你在外面有遇見過恐嚇者嗎?跟上述說的一樣,我要知道我還來報警,早知道警察信不過了。這次警察是用"遺失證件"來幫我報案,並非"恐嚇"。我是覺得很奇怪拉!明明是"恐嚇",卻用遺失證件;明明是"遺失證件",卻用"恐嚇"來辦理,這讓我覺得警察是不是都這樣的混水摸魚?
今天4月19號,在5.6天前,我又接到了催繳單(例如:就像是電話費都沒有繳交,電信公司就會利用外界的討債公司來收費,這時我才知道我又在一次受害了),到了電信局向內部人員說明,這是被盜用的,卻告知我要"報案三聯單",我是很奇怪拉!為什麼之前我發生過此事情時,沒有任何一家跟我說明要報案三聯單?問過警察,警察卻說,要有公司的相關文件證明我們才可以開三聯單給你,唷唷!!我真的是被耍來耍去的,一下子這邊,一下子那邊,我真的不清楚這是怎麼一回事。
遺失證件至今,已經過了半年多之久,任何問題都尚未解決,難道警察局跟電信局都是拿錢不臉紅、遇事變小蟲嗎?說明一點,混水摸魚沒關係,但是也不應該混成這樣子吧!    各位大大,請你評評理,這樣的警察,這樣的電信公司,你們還會相信嗎?
  • 首先要跟你說:真是苦了你!!
    但是:先跟你說!!  你應該還是有機會平反喔!

    1)但是在各大電信公司(裡面包括了遠傳、東信、亞太、台灣以及和信五大電信)都跟我說"因為不是你本人辦理的,所以我們無法給你相關文件!",哇勒ㄢˋ,這是什麼道理?我是受害者,難道受害者無法過問自己的自身安全問題嗎?
    ==========================
    既然本來都不是你辦理的  那你可以跟他們說!當出有打電話知會  但貴公司以不是我本人辦理之因  拒絕  既不是我辦理伸請  為何須要繳費 

    2)  請問你的證件都有辦遺失嗎?  還是像警察杯杯  索取當時報案的記錄  提供給各個催繳的公司

    3)  水果日報  也是一個好方法  不但可以批露  各電信業者不核對資料  便給予伸請門號之漏洞
    也可有效改善  國內警察杯杯  做怪怪的筆錄
  • 直接去告壹周刊吧
  • 不是你辦的你不要繳費哦
    反正你一直不繳就會進入司法程序了
    千萬不能繳
  • 對呀不是你辦的不要繳費
    真是難為你了
  • 很令人生氣的警察耶!!!
    是怎樣阿!!!
    完全不付責任的態度
    可惡的要命
    該告知的不告知~~~
    置之不管
    這麼可惡的行勁
    告發他啦!!!
    打電話去壹周刑申訴
    哼~~

    對了  你那個電話費的帳單
    理面的電話號碼是那一家電信
    可以打去問看看是那一家通訊行申請的
    再去通訊行看能不能調的到當初門號的那張申請書
    電話號碼應該要本人才能申請
    若他拿著你的證件&他冒簽的同意書去申請
    他自已也要簽才對
    我不是很確定~~
    但你可以試試看
    and你可以先問問看有沒有懂法律的人請他陪你去
    or可以要求警方陪同嗎?
    因為這樣業者可能會比較配合
    另外  我一定要詛咒那個偷錢包的畜生
    要錢也就算了  還賣人家證件
    真的有夠畜生的畜生!!
    沒品到了極點~~~去死啦

    求人不如求已
    事情既然發生了  還是要解決的
    希望這件事情能完全結束
    加油^_^
  • 要有公司的相關文件證明我們才可以開三聯單給你
    --------------------------------------------
    這段看不大懂,當初版主去報案時,警察就應該有開立三聯單了,還要什麼相關的文件證明,除非他們當初吃案沒開立.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報案三聯單及單一窗口受理報案為您解決報案之困擾 
    我們為要求所有員警熱心受、處理您的報案,澈底杜絕匿報積弊,自84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受理民眾報案,經受理係屬刑案時應開具「報案三聯單」,第二聯交報案人收執備查,第一聯送分局審核輸入電腦管制,第三聯受理單位存查,該項措施執行以來成效良好,普受社會大眾好評,本局局長辦公室並設置有專線申訴電話:(02)2331-1205,派專人24小時受理您的查詢、申訴,迅速派員查處並答覆您。 

    http://www.prs.gov.tw/event/event002.htm

    報案三聯單報案人上網查詢宣導資料(新版)
    一、刑案報案請打「一一○」,報案後請索取報案三聯單。 
    二、報案三聯單資料建置於「警政治安全球資訊網(網址:nweb.npa.gov.tw)」,進入網頁後點選「報案三聯單」,畫面出現後,輸入查詢報案人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為確保個人資料之隱私,必須兩個條件均符合始可進入系統畫面),兩項欄位都正確,畫面依序出現案次、案類、報案人姓名、三聯單編號、受理日期、受理單位等六個欄位。
    三、報案時員警拒絕受理或報案二日後在網路上查無報案資料,請逕以書信或向連結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網站(網址:www.cib.gov.tw),點選通緝令追追追內之網路線上檢舉信箱檢舉。
  • 你的同事和警察也太…

    找數字週刊吧!!
  • 如大家說的找數字週刊~~他們會有辦法的
  • 感謝各位大大的支持,你們所提出的建議,我將會好好的運用及參考的。
    原本是想要將我一些不舒服的過去PO在FG的,想說心裡會不會舒服一點,但是有各位大大的關心,我真的覺得有點感動>"<
    我將會作出小小的行動,如果還有任何問題,我會PO在FG跟各位大大作討論及分享的!
  • 等你的好消息哦!GO  GO  GO

    本來壞人就要有報應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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