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味噌魚:
給你參考:
台北區就業服務中心 就業保險失業給付申請相關規定摘要→http://job.evta.gov.tw/tpesa/subsidy.htm
失業給付的金額為你勞工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百分之六十。
年終獎金屬於非固定薪資,除非僱主有承諾會給你,這筆年終我想你可能很難拿到了。
另外提醒你,記得跟公司拿離職證明書以便日後申請失業給付(離職證明書須加蓋公司印信,並載明離職原因及日期),離職證明書格式可以從網站下載http://job.evta.gov.tw/klesa/離職證明書.doc。
我記得公司資遣員工是要向勞工局辦理資遣通報的,這一點你再跟公司確認一下。
我以前的公司在資遣員工時,會給員工兩份離職證明書,一份是上述申請失業給付的版本;另一份離職證明書僅記載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職稱、月薪,不加註"資遣"二字,以便他日後找工作用。
過年前後在找人的公司也不少,我現在也沒工作,希望我們都能很快就找到新工作。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