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不過要再加3%,請問懂法律或在銀行服務的朋友,這是合理的嗎?
最近參加了某間大學的教育推廣班,學費18000元,可刷卡,不過要再加3%,請問懂法律或在銀行服務的朋友,這是合理的嗎?
那天推廣班的老師和我約在晚上6:00繳學費,因為時間緊迫路途也不算近,聽到要加3%所以付現金,奇怪的是他們推廣班的會計不在所以老師先寫一張小小的收據(在老師的名片後寫茲收到學費18000元XXX老師收字樣),等上課時再補收據,大學推廣班的制度怎這麼差啊? @.@”
那天推廣班的老師和我約在晚上6:00繳學費,因為時間緊迫路途也不算近,聽到要加3%所以付現金,奇怪的是他們推廣班的會計不在所以老師先寫一張小小的收據(在老師的名片後寫茲收到學費18000元XXX老師收字樣),等上課時再補收據,大學推廣班的制度怎這麼差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