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不過要再加3%,請問懂法律或在銀行服務的朋友,這是合理的嗎?

最近參加了某間大學的教育推廣班,學費18000元,可刷卡,不過要再加3%,請問懂法律或在銀行服務的朋友,這是合理的嗎?

那天推廣班的老師和我約在晚上6:00繳學費,因為時間緊迫路途也不算近,聽到要加3%所以付現金,奇怪的是他們推廣班的會計不在所以老師先寫一張小小的收據(在老師的名片後寫茲收到學費18000元XXX老師收字樣),等上課時再補收據,大學推廣班的制度怎這麼差啊? @.@”
  • 不合理,可以請對方另外幫你開收據
    註明報名費多少錢,手續費多少錢
    你再憑簽單及收據
    向發卡銀行提出申請
  • 這是不合理的
    基本上你以去收單銀行投訴(看你們學校是和哪家銀行簽約的)
    商店不應該外加任何費用於消費者

  • 好奇怪,記得加3%是違法的
    而且老師還自己幫學生收錢...更奇怪
    你說的是哪一間呀.什麼課程

  • 我以前看過文章好像也說不合理耶
    好像是商店裝刷卡機
    每月要付銀行多少錢吧
    但商店不想付就把這個錢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還有..如果要商店額外開收據給你
    商店大多都不願開說
    反正糾紛一堆~~
  • 去檢舉吧
    這是不合法的唷
  • 那請問一下,如果去旅行社買機票呢?
    為什麼他們可以有現金價跟刷卡價???
  • Angel~
    Angel~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應該是店家如果刷卡的話要繳交8%的錢,其中的5%是營業稅,3%是手續費(給信用卡公司的),所以許多的店家就會把這筆手續費移轉到消費者身上,因如果是付現就可以請會計師報出不實的帳目,繳的營業稅也不用那麼多吧∼當然也不用繳手續費
  • 可是我之前買機票也是有寫明手續費600元(3%)但是我打去台新問,台新說不能退
    他說不願意付手續費就不要簽名
    一旦簽了名就表示認同交易
    頓時覺得很不爽!!!
  • 昨天的蘋果日報有人投訴有關刷卡加收手續費問題.
    我把部份內容PO上來.
    中華民國銀行公會表示.
    刷卡手續費是由收單銀行與特約商家以合約訂定.
    費用應該由商家自行支付予銀行而非由民眾吸收.
    所以刷卡加收手續費是不合理的.
    行政院消保官也明確指出.
    店家不能增加收刷卡手續費.
    財政不金融局早已通知各銀行.
    要求他們約束特約商店.
    他提醒消費者.
    遇到類似情形.
    應立即向發卡銀行檢舉或向銀行公會申訴.
  • 刷卡....店家不能說"加"幾%...
    但是可以說"現金價"和"刷卡價"....
    聽說...這樣的說法就不犯法!
    而如果說加多少%或多收多少手續費...就犯法了!

    店家付給收單銀行的手續費真的很高!
    買機票的人...就當那是保險費吧!我都這樣跟客人說啦...^^

    買相機或手機不是一樣嗎?都是差個幾百塊...
    價格競爭下還要吸收刷卡公司的手續費...
    賺錢好辛苦....
  • 謝謝大家的回應^_^

    學校的說法是為了方便學生所以才有設刷卡服務的..

    因為這所大學也是知名大學,而且我還在此學習中,所以公佈學名不太方便 ^^",提示 "輔X 的教育推廣班"

    因為他們推廣班的收費過程很草率本來還擔心被騙,不過還好沒有,不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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