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念法律系,假如你是指在台灣讀大學的法律系的話,跟其他科系差不多,並不會特別貴.
2.念法律系,最後不一定必然要考律師或司法官(包括法官及檢察官)啦,還可以做很多事呀,像郝廣才(我個人蠻欣賞他的)從政大法律系畢業之後,就去搞出版了ㄚ,人稱"出版界才子",還把了張玉燕勒.
3.假如真想考律師或司法官(以下簡稱國考),也不一定非去補習班不可.你可以自己讀ㄚ.假如真覺得不補不行(法律人的悲哀,念到研究所還在補習,哇勒"補補補"),我教你賤招---請有補習的同學上課錄音,再跟他借錄音帶來聽,很多人都是這樣省錢的.
4.你提到"法律分司法,財經法...",我想你大概是看到有些大學有好幾個系,例如法學系,司法系,財經法學系或者有在法律系底下分法學組,司法組,財經法學組吧?其實這樣的分類,沒啥意義啦!跟你以後的工作領域"完全沒關係".任一個系(或組)只要大學畢業通通可以考國考.也不是說財經法學系畢業後就會走財經路線啦.
這樣的分類,毋寧是學校內部權力鬥爭下的產物.
5.我跟你說,假如你是因為想當律師法官或檢察官才想念法律系的話,你要有心理準備,就是你會面臨一個比你考大學更艱辛的國考.我是走狗屎運,一年幹掉國考,但是我身邊的人,考個三四年的比比皆是.
(哇雞罵母西嘎哩ㄏㄟˋ ㄍ一ㄚ喔,只是把一些你可能沒注意到的地方同你講,三思而後行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