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版主 -- 白色恐怖 ?!

本人在美國時間5/22日下午post的文章,主旨--我的LV櫻花包留言到哪兒去了--這篇既不是 1.張貼廣告 2. 惡意攻訐他人 3. 販賣商品 4. 發表不雅與低俗文字 為何要被刪除?! 你們完全沒有標準,高興刪就刪嗎? 還是因為那篇討論中提到你們對"買賣性質的討論處理不公" 所以就被刪了? 現在在討論區隨便一看就有多少篇是在賣東西的, 為什麼你們不刪呢? 請不要用模稜兩可的標準與可有可無的規則來誤導大家!
回應...